完美体育官网入口股票简称:开创电气股票代码:301448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KEYSTONE ELECTRICAL(ZHEJIANG) CO., LTD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115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电气”、“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6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同。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提高了交易风险。
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 数量为 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预期效益良好,但募投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期,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可能不会与净资产的增长保持同步。在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关注相关全部风险因素的描述,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海外销售占比较高且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汇率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2020年至 2022年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汇率波动导致 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公司汇兑损失(减:收益)分别为 721.09万元、332.04万元和-628.58万元,其中 2020年度、2021年度因人民币持续大幅升值,公司汇兑损失较大;2022年因人民币持续贬值汇兑收益较高。
若未来人民币大幅升值,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包括:降低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降低公司毛利率水平;出现大额汇兑损失等。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硅钢、铝件、漆包线、塑料粒子、电缆线、轴承、开关、换向器等,原材料成本占公司自产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2020年至 2022年直接材料占自产产品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4.41%、85.61%和 82.12%。
2020年以来,钢材、塑料完美体育官网入口、铝等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 3月开始,硅钢、铝件、塑料粒子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其中铝、塑料等 2021年全年涨幅较大。2022年以来,主要原材料价格从高位回落,部分原材料降幅明显。
由于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调整与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难以保持完全同步,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大幅上涨,将降低公司产品的毛利率,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假设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1%对毛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假设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采购价格均上涨 1%,将分别使毛利率下降 0.59%、0.67%和 0.61%。按照公司 2021年主要原材料加权平均上涨幅度 25.35%测算,公司毛利率将下降 7.17%。
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史丹利百得、博世以及 Harbor Freight Tools等系电动工具行业知名企业且其在北美、欧洲等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在生产规模和资金实力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市场占有率高、资信条件好、产品需求量大的客户进行合作,因此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大客户较为集中符合行业特征。
未来如果公司产品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或由于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主要客户可能会减少与公司业务订单量甚至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关系,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和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292.08万元、15,687.00万元和10,281.26万元,存货规模较大,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0.86%、44.77%和 27.77%。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半成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构成。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综合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存货发生大幅减值的风险较小。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不断增加,尤其是自主品牌和电商业务的快速发展使得公司存货备货数量和金额相应增长,公司若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及存货管理完美体育官网入口,则存在存货余额较大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以及存货计提大额跌价准备的风险。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和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0,959.03万元、9,304.82万元和 10,106.6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05%、11.55%和 16.90%。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知名电动工具品牌商和零售商,资信状况良好、付款实力较强,应收账款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但随着公司规模的快速增长,客户资信情况突然恶化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因应收账款增加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受产品销售结构变化、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和产品原材料采购成本变动等外部因素以及低毛利率贸易业务占比扩大的综合影响,2020年至 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41%、18.38%和 21.58%,有一定程度波动。
未来,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提升产品研发能力,提高智能化生产制造水平,维持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合理控制贸易业务收入占比,或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汇率波动、原材料价格变化对毛利率的影响,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宁及其配偶陈娟承担的个人负债及对外担保共计 11,953.09万元(不含利息),其中吴宁个人负债金额1,159.70万元,为金磐机电等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金额 10,793.39万元,数额较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上述债务的本息偿付制定和安排合理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来源,但若未来上述债务的偿债资金来源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所负大额债务将存在逾期或违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4,577.58万元、35,448.50万元和 28,701.5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2.67%、44.46%和 48.66%,美国市场销售占比较高。
2018年以来,中美两国贸易摩擦加剧。美国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严苛的贸易政策,并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部分商品征收高额关税。自 2018年 6月 20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 500亿美元商品加征 25%的进口关税以来,美国共公布了 4个批次产品的加征关税清单。
2020年至 2022年,上述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量分别为 118.68万台、175.98万台和 101.25万台,销售额分别为 11,303.25万元、16,415.97万元和 11,627.06万元;如果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加剧,产品进口国实施更加严厉的贸易保护政策,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为海外客户提供电动工具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海外市场。2020年至 2022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85.05%、83.74%和 90.34%,占比较高,且未来预计对海外市场的依存度仍然较高。
如果国际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特别是主要市场北美和欧洲国家的、经济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与我国的、经济、外交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出现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中国劳动力人口结构发生较大改变,由于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引起的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进而导致出口产品竞争力下降,是许多出口制造企业所面临的共性问题。2020年至 2022年,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直接人工成本金额分别为 3,023.17万元、4,104.28万元和 3,048.91万元完美体育官网入口,占当期自产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0.33%、10.26%和 11.33%。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及物价上涨,未来公司员工工资水平很可能将继续增加,公司人工成本支出也将保持增长,上升的风险。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64 号”文注册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51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开创电气”,证券代码为“30144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2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19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全部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未采用战略配售的方式进行。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发行人股东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和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德邦证券”或“主承销商”)
发行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公司 2021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749.29万元和5,911.9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718.56万元和 4,759.19万元,最近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电动工具及配件、五金工具、注塑类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以 上经营范围涉及重要工业产品生产的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和销 售;家用电器、电动工具、风动工具和手动工具的批发、零售; 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公司属于“C制造业-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本次发行前,自然人吴宁直接持有公司 2,337.00万股,直接持有发行人38.95%的股份,自公司创立之初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吴用系吴宁弟弟,持有发行人 18.42%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但履职期间较短且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21年 3月吴宁与吴用协商一致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自 2018年 5月吴用受让吴宁持有的开创有限股权协议签署之日,吴用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中的表决意见与吴宁保持一致;在协议有效期内,且在吴用作为发行人股东或董事期间,在发行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中行使表决权时,其表决意见应与吴宁或其代理人保持一致;吴用在提出任何议案前,将事先征求吴宁的意见;吴用在转让股权时应约束受让人遵守此协议约定等,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开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止。
综上,吴宁持有发行人较高比例的股份,可对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施加重大影响,并可通过本人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和《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发行人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且其自发行人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用作为发行人董事履职期间较短,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缺乏足够的影响力,故不认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吴宁,男,1978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 11月至 2015年 11月,担任浙江金磐机电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 12月至 2019年 7月,历任开创有限董事长、执行董事;2019年 7月至今,担任开创电气董事长。
(一)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先河投资合伙人主要为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部门核心骨干人员及其他在职时间较长的人员。
先河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共有 16名合伙人,其中张垚嗣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余 15名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的出资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先河投资系公司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员工出资均为自筹资金,不存在募集出资的情形,且先河投资主营业务非私募基金管理类业务,不属于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形,不需办理相关基金备案或基金管理人登记。先河投资合伙人中不存在契约型私募基金、资管计划或信托计划。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18.15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0.51倍。
1、22.8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8.4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0.5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4.5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市净率 2.32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以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本次发行规模为 2,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 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有效申购股数为 103,659,019,000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92940279%,有效申购倍数为 5,182.95095倍,具体 情况详见本公司 2023年6月 9日披露的《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根据《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9,882,172股,缴款认购金额为
360,861,421.80元,放弃认购数量 117,828股,放弃认购金额 2,138,578.20元。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最终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17,828股,包销金额为 2,138,578.2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59%。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80.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319.0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 6月 14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969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 36,300.00万元,扣除公司需承担的 5,980.99万元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319.01万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7.83元/股(以公司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 0.74元/股(按照 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 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319号)。上述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 12月 31日。申报会计师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801号)。申报会计师对公司 2023年 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801号)。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的《审阅报告》全文。
公司 2023年 1-6月业绩预计及相关变动分析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2023 年 1-6 月经营业绩预计系公司结合市场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并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3、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保荐人德邦证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德邦证券同意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德邦证券作为发行人的保荐人将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 3个完整会计年度进行持续督导,由保荐代表人劳旭明、张红云提供持续督导工作,两位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劳旭明,保荐代表人,德邦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执行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主持或参与大千生态(603955.SH)和舒泰神(300204.SZ)IPO、维尔利(300190.SZ)和福田汽车(600166.SH)非公开发行股票、维尔利(300190.SZ)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张红云,保荐代表人,德邦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业务董事,理学硕士,主持或参与中坚科技(002779.SZ)、春风动力(601329.SH)等 IPO项目以及远东股份(600869.SH)、海南矿业(601969.SH)公司债券项目、大千生态(603955.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即 2023年 12月 19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③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将在原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规定; ④如果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权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⑤本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减持;
⑥本人不会因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即 2023年 12月 19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③如果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权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④本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减持;
⑤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③本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减持;